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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α 相关链接:乙酰乙酸甲酯

来源:彩韵云坊编辑:焦点时间:2025-05-09 04:56:09

公安部、国务公厅关于商务部、院办卫生健康委、同意应急部、将α海关总署、国务公厅关于药监局:

根据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》第二条的院办规定,国务院同意在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》附表《易制毒化学品的同意分类和品种目录》中增列α-苯乙酰乙酸甲酯、α-乙酰乙酰苯胺、将α3,国务公厅关于4-亚甲基二氧苯基-2-丙酮缩水甘油酸和3,4-亚甲基二氧苯基-2-丙酮缩水甘油酯为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,增列苯乙腈、院办γ-丁内酯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。同意

国务院办公厅

2021年5月28日

声明:本文所用图片、将α文字来源《食品伙伴网》,国务公厅关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院办如涉及作品内容、同意版权等问题,请与本网联系删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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